离婚

离婚

1.) 在香港离婚的基本条件是什么?

根据《婚姻诉讼条例》第11A条,必须证明下列其中一项理由: — 婚姻已无法挽回地破裂(如分居满1年且双方同意,或分居满2年无需对方同意); — 配偶有不合理行为,令婚姻难以维持; — 配偶通奸且申请方无法忍受; — 配偶遗弃家庭至少1年。

2.) 离婚程序需要多长时间?

如无争议,通常需6个月至1年;如有财产或子女争议,可能需1-3年或更长。法院颁布“暂准离婚令”后,需6周后才能转为“绝对离婚令”。

3.) 在香港结婚有年龄限制吗?

年满16岁可结婚,若未满21岁且非鳏寡,需父母或监护人书面同意。

4.) 离婚赡养费怎样计算?

法院会考虑双方收入、财产、经济需要、婚姻持续期、年龄、健康、对家庭的贡献及因离婚而失去的利益等因素。

5.) 刚刚结婚可立即离婚吗?

除非获法庭特别许可,否则必须结婚满一年后才可申请离婚。

6.) 不在香港结婚,可以在香港离婚吗?

可以,但必须符合以下其中一个条件:一方在香港有居籍、过去三年惯常居于香港,或与香港有密切联系。

7.) 子女抚养权如何判定?

法院以“子女最佳利益”为原则,考虑子女意愿、父母照顾能力及经济状况、生活稳定性等。通常判“共同管养权”,但居住权多归一方。

8.) 单方面申请离婚是否可行?

可以。如符合法定条件(如分居满2年、不合理行为、通奸或遗弃),可单方面申请离婚。

9.) 若双方仍然同住,是否无法以分居理由离婚?

可以。“分居”包括同住但实际分户。法院会考虑是否分房、生活互动及亲密关系等事实。

10.) 离婚后可否再婚?

必须待法院颁布“绝对离婚令”后才可再婚,否则可能触犯重婚罪。